今年来,我市在办理的水资源案件中,发现有无证取水的违法行为,并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请问行政处罚后,是否还要向税务部门移交违法取水时间段内的违法用水情况?是否追缴水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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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除按规定不缴纳水资源税的情形外,其他直接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为水资源税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水资源税。相关纳税人应当按照《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规定申领取水许可证。水资源税是国家对使用国家所有的水资源的取水单位或个人征收的税种。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取水,依据《水法》第六十九条进行行政处罚,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水资源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予以惩戒,两者不能互相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