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黄河引水工程属于水资源调度配置工程吗?该工程向工业企业供原水需要不需要办理取水许可证?企业说黄河引水工程办理了取水许可证,他们不需要再办理,而且他们不属于利用取水工程和设施直接取用地表水的行为,他们向该工程管理单位缴纳了水费,但未包含水资源税,这种说法是否正确?这种情况,是不是可以不办理取水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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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黄河引水工程具有水资源配置属性,工程取水主要用途为供水,其本身不消耗水资源。对此类工程发放取水许可证,主要目的是服务于黄河水资源配置、水量调度管理和供水用途管制需要。对黄河引水工程受水区域内取用消耗黄河水资源的建设项目,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取水单位或个人应当依法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缴纳水资源费(税),且取水用途应符合相应黄河引水工程取水许可证载明的取水用途。黄河引水工程管理单位与取水单位或个人应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等有关规定签订供水协议,并支付工程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