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家木制工艺品厂家,厂区内生产生活用水已经接通市政自来水。为保证生产安全,在厂区内打了一眼30米深的浅水井,该水井常年不取水,除非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临时应急用水才会用到该水井。请问这种情况是否还需要办理取水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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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不需要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你厂为保证生产安全临时应急取水的行为,属于“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不需要办理取水许可证。在取水工程建成后,你厂应及时到有管理权限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取水工程信息。你厂应加强应急取水工程管理,临时应急取水结束后应立即停止取水,并于临时应急取水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有管理权限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