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术语--5 水资源开发利用

2024-06-08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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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水资源开发利用

5.1一般术语

水资源开发利用

通过各种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对水资源加以控制、调节,在流域间、地区间调配水资源,向用户配置和供给水资源。

水利计算

水资源系统开发和治理中对江河等水体的径流情况、用水需求、径流调节方式、技术经济论证和环境效应等进行分析计算。

水能计算

对河川径流的水力资源开发潜力以及水电站的装机容量、保证出力、多年平均发电量、水轮机组工作状况及其运行参数等水能指标进行分析计算。

径流调节

运用水库(或湖泊)和枢纽工程对河川径流和地下径流在时间上和空间上进行再分配。

径流调节计算

针对水资源利用目标,通过水库或湖泊的蓄泄作用,对河川径流和地下径流的时间过程和地区分布进行调节计算。

调节周期

根据河川径流的年内、年际变化,水库由库空至蓄满,再放水至库空,循环一次所经历的平均时间。

5.2水资源开发

水资源开发

通过各种水工程和水管理措施,对水资源进行调节控制和再分配。

水资源多目标开发

协调具有竞争性的多个水资源开发利用目标的水资源开发方式。

多目标水电梯级开发

按照流域综合规划的要求对江河的水力资源进行梯级开发。

注:流域综合规划一般包括防洪、发电、供水、灌溉、航运、竹木流放、渔业、环境保护和生态可持续性等方面的要求。

工程措施

开发水资源所采取的各种工程技术手段。

非工程措施

开发水资源所采取的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不涉及修建工程设施的手段。注:非工程措施旨在为水资源配置、调节、保护和管理等提供保障,并充分发挥工程设施的效益和作用。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

建设项目申请取水许可前,对其需水情况、取水水源、用水情况、退水情况和对当地水资源和水环境的影响等方面进行论证。

注:建设项目申请取水许可必须通过水资源论证。

水工程可行性研究

拟建水利工程的项目前期工作阶段,对该工程建设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和流域综合规划的要求,经济是否合理,技术是否可行等进行论证。

水工程设计

对已批准的水利规划(或流域规划、水工程规划)确定建设的水工程,在水文测验、水利勘测等资料的基础上编制技术文件,作为该工程施工及运行的依据。

水工程施工

按设计提出的工程结构、数量、质量、进度与造价要求,建设水工程的过程。

水工程管理

对水工程的运行、养护、维修等进行管理。注:水工程管理是水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水库总库容

水库校核洪水位以下的水库容积。

水库防洪库容

水库防洪高水位至水库防洪限制水位之间的水库容积。注:有时包含一部分水库预泄容积。

水库兴利库容

水库正常蓄水位至水库死水位之间的水库容积。

水库死库容

水库死水位以下的水库容积。

水库设计洪水位

水库遇到大坝的设计洪水时,在坝前达到的最高水位。

水库校核洪水位

水库遇到大坝的校核洪水时,在坝前达到的最高水位。

水库正常蓄水位

水库在正常运用情况下,为满足兴利要求,在开始供水时应达到的蓄水位。

水库汛限水位

水库防洪限制水位

水库在汛期允许兴利蓄水的上限水位。

水库消落深度

水库正常蓄水位与死水位之间的高差。

水库日调节

将水库一日内的来水,按用水户的日需水过程重新分配。

水库周调节

将水库一周内的来水,按用水户的周需水过程重新分配。

水库年调节

将水库一年内的来水,按用水户的年需水过程重新分配。

水库多年调节

将水库多年的来水,按用水户的多年需水过程重新分配。

水能资源开发

开拓、利用以势能等形式存在于水体中的能量资源。

水电站装机容量

水电站全部机组额定出力的总和。

水电站保证出力

在设计保证率条件下,水电站正常工作不因枯水遭受破坏的出力。

水电站装机利用小时

水电站多年平均年发电量与装机容量的比值。

水电站弃水

水电站上游来水或蓄水不通过水轮机而直接排泄至下游的水量。

注:通常是由于水电站防洪的需要。

地下水库

由含水层中的孔隙、裂隙和天然溶洞或通过修建地下截水墙拦截地下水形成的水库。

供水水源地

为供水工程提供水源的一定范围的地表水流域或地下水流域。

地表水可供水量

在一定频率来水及有关条件下,利用水工程的供水能力,可以向河道外用水户供给的最大地表水量。

地表水供水量

在一定频率来水条件下,通过水工程向河道外用水户实际供给的地表水量。

5.3水资源利用

水资源合理利用

通过法律、行政、经济、技术和工程等手段,综合考虑社会、经济与环境各方面要求,对水资源实施统一规划、开发、配置、治理、节约、保护与管理的水资源利用方式。

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通过水资源合理利用使水资源供求长期处于良性循环,不致造成可利用水量减少,或水功能区水质下降而丧失使用价值的利用方式。

河道内用水-

河道、水库、湖泊等水体保持一定流量或水位,满足河道内用水户的要求。注:河道内用水户有水力发电、航运、淡水养殖、冲沙、水上娱乐、水生态、水环境等。

河道外用水-

从河流、水库、湖泊、地下水等水体中取水,供河道外用水户使用。注:河道外用水户划分为生活、生产、生态与环境等主要类别。

生活用水

居民家庭的日常生活用水。注:居民家庭划分为城镇居民家庭和农村居民家庭。

生产用水

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生产性用水总称。

第一产业用水

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用水的总称。

第二产业用水

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以及建筑业等生产过程中取用的新水量的总称。

高用水工业

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明显高于工业平均单位增加值用水量的工业行业。

冷却用水

生产过程中降低温度的用水。注:可划分为直流冷却用水和循环冷却用水。

第三产业用水

除第一、二产业以外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用水的总称。

生态与环境用水

通过人为措施补充给生态与环境的用水。注:可划分为城镇生态与环境用水和农村生态与环境用水。城镇生态与环境用水主要包括城市河湖补水、城市绿地灌溉、城镇环境卫生用水等;农村生态与环境用水主要包括湖泊、沼泽、湿地补水,林、草等植被灌溉,地下水回灌等。

压咸用水

人海河流有咸潮倒灌时,为缩短咸潮入侵距离和降低咸度而加大河流下泄流量所增加的水量。

压盐用水

在土壤盐碱化程度较严重的农田,利用淡水灌溉给土壤冲洗脱盐所需要的水量。

耗损性用水

供水量中耗于蒸散发、构成产品成分或被污染而不能利用的水量。

非耗损性用水-

只要求有一定流量或水位,基本不消耗水量的用水。

供水系统

将符合用水户对水质、水量、水压要求的水送至用水户的整套工程设施、设备。

集中式供水

集中取水、处理,用管道输配至用水户的供水方式。

分散式供水

无输配水管网,由用户自行取水、处理、输送的供水方式。

分质供水

分质给水

根据各用水户对水质的不同要求,以不同水质标准向用水户供水的分系统给水方式。

一次性供水量

分配给河道外利用的不包括回归水重复利用的水资源量。

灌溉制度

按作物需水要求和不同灌水方法制定的灌水次数、每次灌水的灌水时间和灌水定额以及灌溉定额的总称。

引洪灌溉

利用汛期洪水进行灌溉。

集雨灌溉

利用从附近小面积上收集的雨水进行灌溉。

渠道输水损失

在渠道输水过程中,由于渗漏、水面蒸发而不能送到终端的水量。

灌溉水利用系数

灌人田间蓄积于土壤根系层中可供作物利用的水量与渠首相应引水量的比值。

渠道水利用系数

渠道(或渠段)尾端流出水量与该渠道(或渠段)首端相应流入水量的比值。

渠系水利用系数

各末级固定渠道尾端流出水量之和与渠首相应引水量的比值。

田间水利用系数

灌入田间蓄积于土壤根系层中可供作物利用的水量与末级固定渠道放出水量的比值。

通航保证率

航道全年中允许正常通航的天数与全年总天数的比值。注:即一年中正常通航的相对历时。通常以百分率表示。

通航水位

保证标准载重船舶正常通航的航道设计水位。

通航流量

维持设计最低通航水位时的航道水深所必需的流量。

航道标准水深

依据国家通航标准要求确定的航道水深。

竹木流放

利用河道中的水流,将砍伐的竹材、木材从河道的上游向下游输送。

水生生物洄游通道

水生生物依其自然习性,在其一定的生命阶段,在河流中向上游或下游迁徙的通道。

雨水利用

采用人工措施直接对天然降水进行收集、存储并加以利用。

雨养农业

依靠当地降水作为水源支撑的种植业。

雨水收集

收集附近小面积上的雨水,以便贮存和利用。

雨水集蓄利用工程

为小面积上雨水的收集、输送、沉沙、存贮、利用而修建的工程设施。

水窖

水窑

在地面垂直向下或在崖面上水平开挖的形如窖穴或洞窟、窑洞的蓄水设施。

洪水资源化

通过洪水直接利用,或洪水经过调节后再利用,使洪水成为具有使用价值的水资源。

疏干排水

对含水介质进行疏干。

注:主要为矿产开采或防治土壤次生盐碱化。

抽咸蓄淡

抽排潜水含水层中的咸水,腾出空间储存由降水和人工回灌等补给的淡水。

海水淡化

除去海水中的盐分以获得淡水的过程。

多级闪急蒸馏法

使加热的海水经多级减压闪急蒸发,将水汽收集冷凝,从而取得淡水的技术。

反渗透法

使高压海水的水分子通过半透膜渗出,从而取得淡水的技术。

用水效率

水有效利用率

水的耗用量与取用量的比率。

计划用水

用水户依据生产计划和合理的用水定额编制用水计划,并按计划调度配水。

水平衡测试

测定、检查、试验一个用水单元的用水、耗水、排水,进行水量平衡的分析、计算。注:用水单元可以是企业、工厂、车间、灌区、居民小区等。

5.4节约用水

节约用水

为提高用水效率而科学合理地减少供、用水量。

节水标准

一定的经济、社会、技术条件下的用水规范。

节水型社会

全面实行节约用水和高效用水的社会。

节水潜力

一定的经济、社会、技术条件下,用水户可以节约的最大用水量。

供水管网漏失率

输水、配水管网漏失的水量与进入相应管网水量的比值。注:通常用百分率表示。

重复利用率

用水户内部重复使用的水量与相应总用水量的比值。注:通常用百分率表示。

重复利用水量

用水户内部重复使用的水量。注:包括直接或经过处理后回收再利用的水量。

循环用水量

用水户内部将使用过的水直接或经过处理后重新使用的水量。

冷却水循环率

在一定的计量时间内,冷却水循环量与冷却水总用量的比值。注:通常用百分率表示。

工艺水回用率

在一定的计量时间内,工艺水回用量与工艺水总用量的比值。注:通常用百分率表示。

再生水

污水经过适当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指标,满足某种使用要求,可以再次利用的水。

中水道

独立于上水系统和下水系统的用于输送经过处理后的水的系统。

海水利用

利用海水为人类的生产、生活服务。

微咸水利用

利用矿化度为1/~3/的水为人类的生产、生活服务。

污水再生利用

污水经过处理,水质改善并按照用途达到规定标准后,重新使用。

污水再生利用率

经过处理并再次利用的污水量与污水总量的比值。注:通常用百分率表示。

节水灌溉

充分利用灌溉水源,最大限度提高灌溉用水效率与效益的灌溉模式。

非充分灌溉

在作物全生育期或某些生育阶段不充分满足作物需水要求的灌溉模式。注:目的是获得最佳总体效益。

漏失率

输水、配水过程的漏失水量与初始输水量、配水量的比值。注:通常用百分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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