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水务局、各县(市、区、特区)水务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进一步规范取水许可项目(以下统称“用水单位”),统一取用水总结、取用水计划申请和下达要求,根据《计划用水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计划用水管理是节约用水工作的重要抓手,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计划用水管理工作,规范用水单位计划用水的核定、下达、调整等其他相关工作,不断提高计划用水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取水许可分级管理权限,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用水单位施行计划用水管理。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监管的用水单位,由受委托单位对其施行计划用水管理。
(二)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域的用水大户,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施行计划用水管理。用水大户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
(一)各用水单位在每年12月31日前,根据当年度取用水记录、项目主要产品的产量及所采取的相关节水措施和管理制度等,向具有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当年取用水总结和下年度取用水计划建议,详见(用水单位)年度取用水总结和年度取用水计划建议表(附件1)。
(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年度用水计划控制指标、项目主要产品的用水定额、取水许可量和用水单位的取用水计划建议等,按照统筹协调、综合平衡、留有余地的原则,核定用水单位的取用水计划;用水单位未按时报送当年取用水总结和来年取用水计划建议的,按用水单位近三年平均产量水平下达;每年1月31日前,应书面下达所管理的用水单位本年度取用水计划,详见(用水单位)年度取用水计划审批单(附件2)。
(三)用水单位调整年度计划用水总量的,应当向具有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取用水计划调整建议,并提交计划用水总量增减原因的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用水单位取用水计划调整建议之日起15日内核定,并书面通知用水单位。详见(用水单位)年度取用水计划调整单(附件3)。
(四)用水单位在2月至11月办理取水许可证的项目,需在项目验收申请材料中,提出当年度剩余时间的取用水计划建议。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需在用水单位取水许可证颁发文件中,明确下达用水单位该年度剩余时间的取用水计划。
(五)各市(州)水务局需在每年3月15日之前,将辖区内上一年度计划用水管理情况汇总报送省水利厅。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张艳红电话:0851-85932506电子邮箱:GZSLJYYS@126.com。
附件:1.(用水单位)年度取用水总结和年度取用水计划建议表
2.(用水单位)年度取用水计划审批单
3.(用水单位)年度取用水计划调整单
贵州省水利厅
2021年6月28日
附件1
年度取用水总结 | |||
取水权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 | 联系邮箱 | ||
本年度主要产品1 | 年度产量 | ||
本年度主要产品2 | 年度产量 | ||
......... | |||
取水水源1名称 | 取水用途 | ||
取水水源性质 | 年取水量(万m³) | ||
取水水源2名称 | 取水用途 | ||
取水水源性质 | 年取水量(万m³) | ||
......... | |||
批复取水许可量(万m³) | |||
下达计划取水量(万m³) | |||
年实际总取水量(万m³) | |||
其中:不属于项目生产的取用水量(万m³) | |||
节约用水管理情况 |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
年度取用水计划建议 | |||
计划年度取水量(万m³) | |||
其中:不属于项目生产的取用水量(万m³) | |||
主要产品及计划产量 |
节约用水管理情况:主要说明所采取的节水措施和管理制度等情况。
不属于项目生产的取用水量:指取水水源处的年取水量中,为解决职工宿舍、家属区用水的年取水量。
附件2
取水许可证情况 | |||
取水权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 | 联系邮箱 | ||
取水水源 | 取水地点 | ||
取水许可量(万m³) | |||
取水许可证及有效期限 | 编号: | ||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上年度取用水情况 | |||
取水水源1名称 | 取水用途 | ||
取水水源性质 | 年取水量(万m³) | ||
取水水源2名称 | 取水用途 | ||
取水水源性质 | 年取水量(万m³) | ||
......... | |||
年总取水量(万m³) | 计划取水量(万m³) | ||
主要产品单位用水量 | |||
DB52/T725用水定额控制要求 | |||
本年度取用水计划审批情况 | |||
申请的年度计划取水量(万m³) | |||
主要产品及计划产量 | |||
主要产品单位用水量 | |||
DB52/T725用水定额控制要求 | |||
审批年度取水总量(万m³) | |||
承办人: 年 月 日 | 审批单位(盖章) 审核人: 年 月 日 |
附件3
取水许可证情况 | |||
取水权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 | 联系邮箱 | ||
取水水源 | 取水地点 | ||
取水许可量(万m³) | |||
取水许可证及有效期限 | 编号: | ||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本年度取用水计划审批情况 | |||
已审批年度取水总量(万m³) | |||
主要产品及计划产量 | |||
主要产品单位用水量 | |||
DB52/T725用水定额控制要求 | |||
本年度取用水计划调整申请情况 | |||
申请调整的年度计划取水量(万m³) | |||
其中:不属于项目生产的取用水量(万m³) | |||
调整后主要产品及计划产量 | |||
申请调整的理由 | |||
本年度取用水计划调整审批情况 | |||
审批调整的年度计划取水量(万m³) | |||
调整后主要产品单位用水量 | |||
DB52/T725用水定额控制要求 | |||
承办人: 年 月 日 | 审批单位(盖章) 审核人: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