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S】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地下水取水口摸底调查的通知

2024-06-02 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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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S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地下水取水口摸底调查的通知

黔水资〔2021〕12号

各市(州)水务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地下水资源,促进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我厅决定开展贵州省地下水取水口摸底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地下水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是生态环境的控制性要素。我省属于典型的喀斯特地貌,水文地质单元结构复杂,地下水资源管理和保护难度大。各地要全面掌握辖区内地下水取水口数量和取水量,将地下水取水口全面纳入监管,抓严抓实地下水管控责任,建立健全地下水资源管理和保护长效机制。

二、主要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全省地下水取水口基本情况。对地下水取水口实行动态管理,掌握行政区内地下水水资源利用基本情况,结合地下水管控指标的确定,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保障区域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二)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地下水取水口,同步开展贵州省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回头看”,逐口核实取水许可办理情况,取水计量监测情况、取用水台账登记情况,进一步规范取用水管理。

(三)严格地下水取水井管控。除不满足生产、生活需求,确需保留的地下水井,其余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地下水取水井应依法关闭。未依法关闭的自备水井,属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应立即制定关停计划,限期关闭。

三、调查工作内容

(一)调查对象

本次摸底调查对象为利用取水工程(设施)取用地下水取水口,包括地下水取水机井,各类矿山开采地下水取水口、各类工业企业地下水取水口、各类生活地下水取水口以及景观生态功能的地下水取水口等。对伏流、地下暗河和泉眼出露的地下水,在出露点取水的取水口纳入本次调查。

(二)调查范围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属地原则”,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对辖区内所有地下水取水口开展调查。

(三)调查内容

根据全省地下水取水口特征、运行管理状况、地下水分布特点等,本次调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基础信息。包括取水口位置、取水口现场照片、产权和使用单位名称、取水许可审批情况等。对利用机井取水的还应调查成井时间、取水层位等信息;

2.使用信息。包括取水口的取水用途、年取水量、取水计量方式、目前使用状态等;

3.处置信息。主要是对各取水口将采取的处置措施,明确是否保留、关停或作为应急备用水源井,计划置换的水源等。对已报废取水井应明确处置要求。

(四)调查及填报要求

1.各地应在贵州省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成果和第一次水利普查成果等相关资料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调查辖区内地下水取水口,彻底摸清地下水水资源取水情况,填报地下水取水口台账(附件1),为扎实推进地下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奠定基础。

2.各地在调查过程中,要围绕地下水取水口是否依法依规使用进行分析,对地下水取水口存在的问题认真研判,形成问题清单并提出整改措施、完成时限。(附件2)。

3.各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对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并于6月30日前,汇总辖区内各县级行政区调查成果,填报地下水取水口汇总表(附件3)及问题清单报省水利厅。贵安新区境内地下水取水口调查汇总由贵阳市水务管理局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下水取水口摸底调查工作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对相关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周密安排,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盯办,同时要明确具体负责人,确保地下水取水口摸底调查工作顺利开展,按期完成。

(二)强化上下联动。地下水取水口摸底调查工作覆盖面广、工作量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沟通,上下协调联动,确保不留空档,不留死角,有口必查,一口不漏。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督导,提供必要支持,推动地下水取水口摸底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确保数据质量。地下水取水口数据信息上报前,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取水口有关数据进行抽查复核,发现问题及时修正完善,确保数据质量。省水利厅组织进行数据核查,各地摸底调查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贵州省市县推动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


附件:1.地下水取水口台账

2.地下水取水口问题清单

3.地下水取水口汇总表


贵州省水利厅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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