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第一个问题:我旗有一家企业在工业园区内,擅自从环保观测井中取水,环保观测井是该企业自己建的,该公司违反了那一条,处罚依据是什么?
根据《地下水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以监测、勘探为目的的地下水取水工程,不需要申请取水许可,建设单位应当于施工前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如该企业未经批准从环保监测井取水用于监测、勘探以外的目的,则属于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行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予以处罚。具体请结合实际进一步咨询有审批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