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0-1: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职责

2024-06-03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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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0-1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职责

咨询内容 2019-02-12

作为水资源管理的基层部门对此次改革颇多困惑: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划入了自然资源部,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划入生态环境部,变成了“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这两大块工作部门间具体如何分工?谢谢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

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自然资源部、水利部“三定”规定,自然资源部负责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水利部负责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

二、关于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

根据机构改革要求,水利部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整合入生态环境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水利部职能设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水利部具有“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的职责。目前,中央层面入河排污口职责已移交,水功能区正在移交,地方结合机构改革要求也正在组织移交。随着职责的逐步移交,我部也在抓紧研究下阶段做为参与部门如何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入河排污口、水功能区相关工作,配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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